大额咨询费列支被查,不是有发票就万事大吉
  • 作者:啄木鸟财税
  • 发表时间:2023-11-22

咨询费一直以来都是税局重点的关注事项,企业在经营过程免不了会向专门的咨询机构进行咨询,但是账面上每年的咨询费比较大、占比高,几乎立刻会引起税务检查人员的警惕,顺藤摸瓜查下去,结果往往十之八九是虚构费用的涉税违法问题。


近日,税务机关公布一则2亿元咨询费的税务稽查案件。据该税务稽查局的公示,某石油化工贸易有限公司2014到2015年度的纳税情况被税务检查。经查,该公司2014—2015年列支了大量咨询费支出,约占总收入的80%。该公司表示以上支出是委托二级居间商服务客户,该公司向这些居间商支付的费用。


但该公司提供的部分居间合同中,居间费用在签订合同时已直接注明金额,乙方需介绍多少客户、按何种比例计算手续费都没有说明,不符合经营常规。该公司无法提供完整的成本、费用资料,难以查账核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对该公司企业所得税进行核定征收。合计补缴企业所得税600多万元。


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发生咨询费、差旅费、招待费、会议费等各种费用。但需要注意咨询费支出与公司业务规模是否匹配,案例中的该石油化工的咨询费支出占公司总收入的80%,就很可疑了,虽然在解释中提供了居间合同,但具体比例并未说明,我们在居间费那期中也说过,居间费合不合法,居间合同很重要!企业要能够提供完善材料去佐证发生的费用,一般应该有咨询事项签订的合同,完成项目计划、时间、人员安排,成果体现方式,方案、报告等资料的存放地点和保管人,及后续针对咨询事项的实施、调整、效果等情况都要进行收集,还要有完善合法的转账记录、发票等支付凭证。该案例中涉及的合同约定不明,不符合常规,不能提供完善的证明材料,导致最终被税务处罚。


实务中,面对动辄上百万元、上千万元甚至上亿元的咨询费,很多企业以为取得发票就万事大吉了,真的是这样吗?


前不久,税务机关就刚公布了一个咨询费发票被查的案例,某投资公司2018年收到某商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开出的3份已证实虚开的增值税普通发票,货品名称:*现代服务*咨询服务费,价税合计2,464,000元。这家投资公司将其计入当年度主营业务成本,并影响当期所得税,至今未调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第八条,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第四条、第十二条的规定,上述3份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列支,故应调增2018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2,464,000元,调整后企业应纳税所得额3,444,788元,应补2018年企业所得税763,118.22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对上述追缴税款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从查处的情况来看,一张发票并不足以证明业务的真实性,开票企业为商务服务公司,开出的发票为增值税普通发票,开票内容为咨询费,该企业利用虚开发票入账,虚构咨询服务费,偷逃企业所得税,因此还失去了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待遇,可谓得不偿失!


那么大额咨询费入账,企业该如何防范呢?


1.发生大额咨询费应签订相应合同,防范法律风险。我们清楚咨询服务不是有形的货物,看不见、摸不着,大额咨询费很容易引起税务局关注。从今天这两个因虚构“大额咨询费”而被通报的案例可以看出,税务机关在判断咨询费的发生是否真实时,主要检查是否具有规范的业务合同,合同中是否有明确的收费标准,咨询项目要求以及是否提供咨询项目最终的成果资料等。


2.公司在发生大额咨询费支出时,应对提供服务方的专业资质和业务相关性进行严格审查,防范税务风险。财务部门在收到大额咨询服务费发票后,不应急于入账,而应保持警觉性,以防税务局的核查。首先,应重点关注提供服务单位的专业资质,包括其是否具有相关的行业认证和资格证书;其次,应查看其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包括其是否具有相关的专业背景和工作经验。此外,还应查看提供服务单位的经营范围,看其是否包含相关的业务领域。如果发现其经营范围与提供的咨询服务不符,或者其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不足以提供相关的咨询服务,那么就应该对其提供的咨询服务费发票进行质疑,以防止可能出现的税务风险。


3.切勿虚开或虚列发票来调节利润。近些年来随着金税四期的发展和完善,税务发票管理的全面监控,税务机关对企业税务风险的预警监测方面越来越警惕,虚开虚列发票套取费用将会成为高风险行为。


4.注意大额资金交易的监管风险。依据税收征管法规定,税务机关有权查询企业和个人的银行账户信息,而且随着金融机构与税务、反洗钱机构合作力度的加大,税务机关掌握企业和个人账户资金变动会变得越来越容易!


5.保留相关证据链,建立风险防控机制。由于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行为对于开票企业和受票企业均有影响,特别是对受票企业,大部分受票企业会因此被要求补缴企业所得税,同时由于目前国家对虚开虚抵打击范围如此之广,受票方很有可能面临刑事风险。虚开普通发票100份以上,或累计虚开金额达40万以上即可达到刑事立案标准,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以2—7年有期徒刑。在虚开案件中,真实性交易的认定是关键,因此受票企业完全可以利用“举证责任倒置”的证明责任,从证据角度证明受票企业交易真实。企业应建立完善的风险防控机制,对咨询费的支付进行严格的管理和控制,防止出现税收风险。


【总结】


在检查过程中遇到大额咨询费,几乎都是第一时间在脑海中亮红灯,因此企业应从源头开始,规范财务核算,据实列支成本费用,保留与业务真实性、合理性相关的其他佐证,如签订详细的合同或协议,才是避免税收风险的根本之路。

本文来源 | 亿企学会整理、一起聊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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