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股东分红,股东如何安全地从公司拿钱?
  • 作者:啄木鸟财税
  • 发表时间:2024-02-01

根据实际案例显示,股东随意报销私人费用被查比例居高不下。那么股东要想合法取得公司的钱,该怎么办呢?通常情况下股东会通过分红从公司拿钱,那么除了股东分红,还可以通过哪些形式来安全拿钱呢?


对于公司来说,有些费用是可以税前列支的。主要体现在通过给股东发放工资或者领取备用金的形式。


1. 股东的工资。在实务中,许多企业的股东是不发工资的,甚至有1元年薪的上市公司老总,美其名曰是作奉献,其实是将自己及家庭所有的消费都以费用报销的形式,享受集体福利的方式等让自己好处占尽,一分钱税费不交,但实为偷税行为。现下随着金税四期数字化税控,如果不发工资,或者工资发的很少,而企业在交完所得税后才向股东分红,企业所得税率为25%,分红适用的个税率为20%,实际税负40%;而如果通过工资和年终奖的发放,将股东的个人所得税降至10%左右。因为有免征额和专项附加扣除,那么可以相应地抵免一部分个税。


2. 领取备用金。依据公司章程,股东可以向公司提取备用金,公司从公户转账到股东私户,在股东未能提供发票时可以做股东备用金支出凭证,类别为备用金,支出对象为股东;通过转账凭证核实汇款凭证信息,确认收款账户金额与支取金额的一致性;后期股东通过发票进行冲抵,不过要注意备用金一般是指股东投资所分配的现金资本,由公司从主营业务的经营活动中抽取的一部分,具有流动性,主要用于应急支出,不能用不相关的开销来冲账。


除此,股东作为公司的所有者,还可以通过要求公司回购股权拿回属于自己的权益,新《公司法》规定“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或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或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股东对于公司损害到自己利益时,可要求公司回购其股权,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收购自己的股权,公司提供收购方案然后支付给股东合理价位,股东完成退股。这里要注意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须实施回购还需满足的条件,1.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低于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2.连续20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跌幅累计达到20%;3.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低于最近一年股票最高收盘价格的50%。


把钱合法合理地转给股东,有很多种方式。除了税前列支的形式,还可以通过税后利润分配的形式。


1.通过股东直接持股。也就是我们常说的股东分红的形式,优势在于股东可以按照自己的意志直接行使股权,其灵活性更强;依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境内法人股东免征企业所得税,境外股东依据财税字〔1994〕20号《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暂免征分红的个人所得税,不过这里要提醒大家不要简单地认为更换国籍就可以享受外籍股东免征个税的优惠。这里的分红的企业需是外资企业且外资占比必须超过25%以上,用海外的钱投资回境内,这样的企业才是外商投资企业。


2.通过有限合伙企业做持股平台。在股权架构搭建中,有限公司股东与自然人股东是较为常见的持股主体,而有限合伙企业则一直在扮演一个特殊的角色。依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相比公司制企业,有限合伙企业在税收方面更有优势,能够避免转让或减持时的双层税负。以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持股平台,将涉及双层税负——公司层面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人层面激励对象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但在合伙企业中,因合伙企业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所以只有单层税收,即只需要在个人层面上由合伙人承担相应个人所得税即可。不过有限合伙企业作为这一特殊持股主体,虽然能在经营与税务层面的优势为创始人带来收益,但是也存在诸多缺点,比如个人转让上市公司股票取得的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而个人转让其通过有限合伙企业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取得的所得不享受以上优惠政策。因此企业在使用时要权衡利弊。


3.有限公司持股。股权架构就是自然人先设立甲有限公司,再通过甲有限公司投资设立乙有限公司,投资分红时为了避免重复征税,乙公司在将留存收益分红给甲时,可以适用《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作为免税收入,免缴企业所得税。但不包括甲公司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还要注意一点:依据《内地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安排》第十条第二项有关股息的规定,居民企业向非居民企业(仅限香港公司)分红,除了以上对于非居民企业分红征收减按10%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还可能享受减按5%的优惠税率。如果全是内资的情况下,被投资公司取得分红投资收益后,将相关收益分配给持股公司,持股公司各自然人股东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不分给自然人股东,则不缴纳。


【总结】


我国的税收优惠政策非常多,涉及各行各业。股东通过不同形式从公司拿钱,其享受的政策也不同,因此,要合理利用税收政策,在降低综合税负的同时,更要保证其合法性和合理性。

本文来源 | 亿企学会整理、一起聊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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