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啄木鸟财税
- 发表时间:2024-03-27
答:按照每个子女每年24000元 (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答: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即一人每月2000元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即一人每月1000元扣除。只有这两种分配方式,纳税人可以根据情况自行选择。
答: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 (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 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答: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规定,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 累计超过1.5万元的部分,在8万元限额内据实扣除。上述所称的1.5万是“起付线”,8万是限额。
答:纳税人本人或其配偶单独或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
答: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答: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年度内不得变更。
答:纳税人及配偶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规定进行扣除。
答:住房租金支出由签订租赁住房合同的承租人扣除。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 (即承租人)扣除住房租金支出。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不相同的,且各自在其主要工作城市都没有住房的,可以分别扣除住房租金支出。夫妻双方不得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和住房租金扣除。
答:不可以。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答: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2023年1月1日起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答:不能。只要父母其中一位达到60岁就可以享受扣除,不按照老人人数计算。
答:按照每个婴幼儿每年24000元(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答: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即一人每月2000元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即一人每月1000元扣除。只有这两种分配方式,纳税人可以根据情况自行选择。
来源:江苏税务12366
审核:江苏省税务局个人所得税处、纳税服务处
啄木鸟财税专业为创业者提供注册公司、代理记账、商标注册、公司变更、公司注销等服务,服务城市:北京、西安、郑州、成都、重庆、武汉、杭州、合肥、南京。欢迎来电咨询办理业务!服务热线:18915509358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