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婚育产假、工资标准,定了!
  • 作者:啄木鸟财税
  • 发表时间:2024-04-24

打算结婚的朋友,恭喜了!婚假延长!


01

多地发文延长婚假


江苏南京、天津、安徽、江西等地明确延长婚假,其中南京、天津规定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分别可以享受婚假15天和10天;安徽、江西则明确符合法律规定结婚的职工,在享受国家规定3天婚假的基础上,额外增加婚假10天和15天。


👇快来看看各地婚假天数👇

(上下滑动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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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人民日报


近年来,各地陆续修改计划生育相关条例,婚假、产假、陪产假、育儿假都有了明显的变化。


最新的婚育假安排如下,大家可自行滑动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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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产假可提前于预产期15天开始,时间按自然日计算,遇节假日不顺延。



02

婚假、婚检


以福建省厦门市为例,根据《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一条,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享受婚假十五日。婚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晋升。


婚姻登记的新婚夫妇,可以在登记的同时享受到12项免费婚前检查和20项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如体格检查、血常规、尿常规、白带常规、甲状腺及肝肾功能、优生优育、传染病、彩超、胸片等项目。


*凡符合生育条件的已婚夫妇,在准备怀孕前6个月内都应该进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03

2024年产假工资最新标准


需要注意的是,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是不一样的:

-生育津贴: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为员工承担生育津贴的主体是社保机构。

-产假工资:员工休产假期间,企业为其发放的工资。为员工支付工资的主体是用人单位。


计算提醒▼ 

生育津贴≥产假工资,企业不用再为员工重复支付工资了。

生育津贴<产假工资,采用就高原则,用人单位需要补差额发给个人。


1、产假工资怎么支付?


(1)产假工资领取前提

如果女职工在休产假期间已经享受了生育津贴、医疗补贴等待遇,若生育津贴高于员工平均工资,则企业不用再向其支付产假工资;若低于平均工资,则公司需要补足差额。


而对于超过生育津贴支付期限、未达到生育津贴领取标准、或者企业未给员工缴纳生育保险的,员工是可以要求企业支付产假工资的。


(2)重要提示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2、生育津贴申领规则是什么?


(1)生育津贴怎么算?

生育津贴计算公式: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月缴费平均工资/30x乘产假天数。(职工缴费基数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一年月平均工资计算)。


(2)生育津贴领取的要求是什么?

大部分城市想享受生育保险福利,都需要连续缴纳生育保险一定时间(一般是12个月)。


但是,近年来,多地都在降低享受生育保险的连续参保门槛,以及延长可生育津贴领取时间。其中,广东最新规定,享受待遇不再受参保满一年期限制。


(3)生育津贴怎么领?

生育津贴申领的方式各地不同,有的地方是职工自行办理生育保险备案、申领手续,自行到银行领取生育津贴。


有的地方是单位办理生育保险备案手续,社保中心将生育津贴打到单位账户,由单位进行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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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大家可以咨询当地社保部门。


以福建省厦门市为例:


生育津贴

符合国家和福建省计划生育政策;满足在分娩、妊娠终止、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前连续缴纳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可以申领生育津贴。另外,如果男职工的爱人没有就业也没有参加基本医保,可以通过男职工的生育保险来申请报销她的生育医疗费。


生育津贴怎么算?


➤ 厦门生育津贴计算公式:

生育津贴=生育前(含生育当月)12个月所在单位人均月缴费工资除以30再乘以相应计发天数。


➤ 计发天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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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个例子:小芳今年1月顺产生了宝宝,假设小芳公司人均月缴费工资是5000元,顺产计发天数是128天,根据公式计算5000除以30再乘以128,那么小芳能领到生育津贴共21333元。

奖励产假有没有生育津贴?

人社部门明确


随着各地新增了奖励产假,很多人也在疑问那奖励产假有没有生育津贴呢?


以广东省为例: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在一般情况下,广东女职工都能获得98(基本产假)+80(奖励假)=178(天)的产假。


其中,98天产假的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按照职工原工资标准逐月垫付,再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拨付给用人单位。


那么,80天的奖励产假工资又是如何规定的呢?


根据《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条例》规定,奖励假期间职工是不享受生育津贴的。


也就是说,计算生育津贴的假期天数并不等于职工实际休假天数,职工依照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定享受奖励增加的产假期间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发放工资,职工不享受生育津贴。


换句话说,广东女职工在休完基本产假(98天)后的,80天奖励假是需要用人单位支付工资的,那具体应该如何支付呢?


根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条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八十日的奖励假,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产假。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劳动者依法享受法定休假日、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看护假、计划生育假等假期期间,用人单位应当视同其正常劳动并支付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


因此,企业在奖励假期间支付职工的工资仍然得按正常上班工资标准发放,且不能扣除全勤奖也不能以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发放。


但是,随着各地生育条例的逐渐完善,部分地区也逐渐将奖励产假纳入了生育津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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